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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警察学院郑重声明: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水母真探社  · 公众号  · 教育 法律  · 2025-10-15 12:33
    

主要观点总结

山东警察学院发布声明,某培训机构擅自发布关于举办警察类院校报考指导班的信息,误导公众并损害学校声誉。学校强调所有信息应通过官方平台发布,并未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收费培训活动。声明提醒公众注意招生信息的真实性,并呼吁公众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以接受监督举报。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山东警察学院声明某培训机构存在误导公众和损害学校声誉的行为。

近日某培训机构发布关于山东警察学院举办警察类院校报考指导班的信息,存在误导公众和损害学校声誉的不当行为。

关键观点2: 山东警察学院强调所有信息应通过官方平台发布。

山东警察学院设有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官方平台,所有重要通知、政策解读等信息均以官方平台发布内容为准。

关键观点3: 山东警察学院未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收费培训活动。

任何以山东警察学院名义举办的收费培训或咨询活动均为虚假宣传,严重违反教育部的相关规定。

关键观点4: 提醒公众注意招生信息的真实性。

山东警察学院招生信息均通过“阳光高考”平台、官网和官方微信公众号统一发布,提醒广大考生及家长避免轻信虚假信息。

关键观点5: 山东警察学院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接受监督举报。

为接受社会各界、考生及家长对冒用学校名义的违法违规活动的监督举报,山东警察学院设立了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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