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是关于山东电力市场规则(试行)的征求意见稿通知的简要概述。该规则旨在推动优先发电参与市场,采用“保量保价”和“保量竞价”相结合的方式,实现优先发电与优先购电规模相匹配。其中新能源(风电、太阳能发电)上网电量原则全部进入电力市场并参与实时市场。同时,对于新能源发电的相关细节和规定进行了详细说明。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主要内容和目标
文件提出采用“保量保价”和“保量竞价”相结合的方式推动优先发电参与市场,实现优先发电与优先购电规模相匹配。
关键观点2: 新能源上网电量的规定
新能源(风电、太阳能发电)上网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并参与实时市场,上网电价通过市场交易形成。
关键观点3: 新能源发电企业的相关规定
因新能源发电企业原因、电网安全约束、电网检修、市场报价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可再生能源电量收购的,对应电量不计入全额保障性收购范围。
关键观点4: 新能源场站的中长期合约和报价方式
新能源场站以项目为单位签订中长期合约,机制电量由电网企业代表全体用户与新能源场站按年度签订机制电量中长期合约。新能源可报量报价参与交易,也可接受市场形成的价格。
关键观点5: 新能源参与市场的细节规定
新能源(含配建储能)以交易单元为单位同时在运行日申报配建储能充放电曲线。实时市场中,报量报价参与市场的新能源应常态化投入AGC闭环功能,严格执行市场出清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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