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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以内部承包之名行挂靠之实、多层转包、违法分包等情形下, 实际施工人的工程款支付责任主体和工程...

法商之家  · 公众号  ·  · 2025-03-20 08:00
    

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阐述了北京九稳律师事务所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涉及内部承包、借用资质(挂靠)、多层转包、违法分包等情形的实际施工人的工程款支付责任主体和工程款数额如何确定的法律问题。文章主要内容涵盖合同无效与合同相对性原则的应用、工程款支付的责任主体确定、工程款数额的结算与鉴定、债务加入的法律效果以及实际施工人的权益保障等。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涉及违法分包或转包情形,实际施工人有权要求违法分包人或转包人支付工程款。

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违法分包人或转包人应对实际施工人支付工程款。工程款数额应依据双方签订的结算协议确定,而非单方委托的工程造价鉴定意见。

关键观点2: 凯和公司、凯和安顺分公司的债务加入构成连带责任。

凯和公司、凯和安顺分公司在再审中请求维持一审判决,构成债务加入,应连带承担工程款的支付责任。

关键观点3: 工程款数额的确定应依据实际施工人与分包人或转包人签订的结算协议。

在双方已达成结算协议的情况下,不宜以单方委托的工程造价鉴定作为认定工程款数额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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