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中国证监会为落实《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对《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并更名为《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修订内容主要包括降低认申购费率、优化赎回费安排、规范销售服务费、聚焦个人客户服务、明确平台法律定位和其他修改内容。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降低认申购费率
将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的认申购费率上限调低,以减轻投资者成本。
关键观点2: 优化赎回费安排
将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并简化赎回费率安排,以降低收费机制复杂性,引导投资者长期投资。
关键观点3: 规范销售服务费
对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等不同类型的基金,规范销售服务费率,并对于持有期超过1年的基金份额不再收取销售服务费。
关键观点4: 聚焦个人客户服务
维持对个人客户的销售保有量客户维护费比例不变,鼓励销售机构提升个人客户服务能力。
关键观点5: 明确平台法律定位
明确基金行业机构投资者直销服务平台的法律依据及功能定位,鼓励机构投资者通过该平台申赎公募基金,提升行业直销服务能力。
关键观点6: 其他修改内容
包括明确代销机构清算账户沉淀资金的归属、基金投顾业务不得双重收费、强化廉洁从业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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