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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撞小轿车、再撞“电鸡”、小客车、货车......广州一男子酒驾,判了!

广州广播电视台  · 公众号  · 法律  · 2025-06-13 23:00
    

主要观点总结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危害公共安全罪案件,被告人孙某酒后驾车肇事逃逸,多次发生交通事故,被判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有期徒刑四年。案件引发社会对酒后驾车的关注。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案件概述

被告人孙某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并多次发生碰撞,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关键观点2: 法院判决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孙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关键观点3: 法律后果

孙某的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因其无视公共安全,虽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应予以严惩。

关键观点4: 社会警示

案件提醒社会公众,酒后驾车危害公共安全,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切勿酒后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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