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介绍了黑龙江发改委正式印发的《黑龙江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该方案主要涉及存量和增量项目的电价、电量和执行期限。其中,存量项目需要妥善衔接现行电量政策,机制电价与保障性价格政策保持一致;增量项目则涉及到机制电量、机制电价和回收初始投资期限。除此之外,黑龙江省电力公司还下发了《黑龙江省增量新能源项目竞价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明确了风电和光伏分类竞价的规则和要求。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方案内容与目的
黑龙江发改委印发通知,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旨在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
关键观点2: 存量项目的相关条款
存量项目需妥善衔接现行电量政策,规模上限不高于现行保障性收购电量;机制电价与保障性价格政策保持一致。
关键观点3: 增量项目的相关条款
增量项目第一年纳入机制电量与现有新能源非市场化比例衔接;之后的机制电量、机制电价等根据多种因素确定;执行期限为12年。
关键观点4: 风、光分类竞价的要求
黑龙江省电力公司下发的《工作方案》要求风电和光伏分类竞价,分别设置机制电量规模,并明确了申报充足率检测的重要性。
关键观点5: 分布式光伏项目的特殊处理
对于自发自用的分布式光伏项目,电量申报上限包含自发自用电量,实际结算机制电量需要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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