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关于食品加工企业办理食品小作坊备案证后,能否在同一地址再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问题,根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四川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等规定进行解答。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已办理食品小作坊备案证的食品加工企业
这类企业在其生产加工场所销售非自身生产的食品时,需要根据《四川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四川省食品经营备案管理办法》等规定,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或小经营店备案。
关键观点2: 食品生产许可的相关规定
已经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加工场所或者通过网络销售其生产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
关键观点3: 咨询答复的时间与来源
答复单位是食品经营处,答复时间是2025年8月13日,咨询来源是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咨询答复的联系方式为:联系电话:028-84540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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