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详细阐述了药品开封后的使用期限,对不同类型的药品和剂型进行了说明。介绍了药品有效期与药品使用期的区别,并强调了药品开封后的储存和处理的注意事项。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药品有效期不等于药品使用期。
药品有效期是指在一定贮存条件下能够保持质量的期限,而未开封的药品使用期限一般以标注的有效期为准。药品使用期是指药品包装首次开封后的使用期限,药物开封使用后易发生物理化学降解和被污染。
关键观点2: 药品开封后的使用期限根据包装、剂型、药品种类而定。
独立包装的药品可以使用到有效期,非独立包装的药品建议在开封后半年内使用完。特殊药品如硝酸甘油片需要避光保存,滴眼液、眼膏等眼用制剂开封启用后应在4周内用完。口服液体制剂、颗粒剂、软膏剂等也有各自的使用期限。
关键观点3: 药品变质不能再使用。
如果药品出现发霉、变色、气味或味道变化,糖衣片破裂,片剂、胶囊剂或丸剂粘连等,表明该药品已经变质,不能再使用。
关键观点4: 药品储存和处理注意事项。
药师建议每3~6个月清理一次药品,及时处理掉变质的药品。储存药品时需按照说明书上的要求储存,注意防潮、防污染。药品使用过程中,注意防止污染,外包装盒及说明书不要丢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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