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介绍了重庆男性陪产假、育儿假,女职工生育产假、流产假和哺乳假等相关规定。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重庆男性陪产假天数规定
根据《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产假期间,男方所在单位应当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天。
关键观点2: 重庆育儿假的规定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职工,在产假或者护理假期满后,经单位批准,夫妻一方可以休育儿假至子女一周岁止,或者夫妻双方可以在子女六周岁前每年各累计休五至十天的育儿假。
关键观点3: 重庆女职工生育产假的休假天数
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和《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重庆女职工生育产假共178天,包括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和增加的80天产假。
关键观点4: 重庆流产假和哺乳假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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