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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门普法 | 隔壁死过人,也算“凶宅”吗?

天津司法  · 公众号  ·  · 2025-07-30 08:36
    

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讲述了一起因隐瞒房屋交易信息引发的纠纷案件。王某购买了刘某的房屋后,发现隔壁曾发生严重的煤气爆炸事故,导致一人死亡多人受伤。法院认为,与房屋紧密相关的信息,包括发生过非正常死亡的“凶宅”情况,都会严重影响买房人的心理和房屋价值,属于必须告知的重要事实。中介机构作为专业机构,存在工作上的不足,被判退还部分中介费。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案件背景

王某购买了刘某的房屋,隔壁曾发生严重的煤气爆炸事故,导致一人死亡多人受伤,而中介机构隐瞒了这一信息。

关键观点2: 法院观点

购房作为重大事项,与房屋相关的重大信息必须如实告知买家。即使死亡地点不在房屋内,只要与房屋紧密相关的信息都会严重影响买房人的心理和房屋价值,属于必须告知的重要事实。

关键观点3: 中介机构责任

中介机构作为专业机构,在明知房屋发生过严重爆炸的情况下,有责任进行更加仔细的核查,特别是伤亡情况。本案中介机构存在工作上的不足,被判退还部分中介费。

关键观点4: 法官提示

房产中介机构在提供居间服务时,应主动进行审慎核查并如实告知买方可能对房屋交易价格、买方购买意愿产生重大影响的敏感信息,这是对合同义务的履行,也是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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