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国家税务总局宁德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联合公安经侦部门依法查处了涉税中介福安市荣烨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陈丽玉参与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荣烨公司协助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3.62万份,涉及金额7.58亿元;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6985份,价税合计7.57亿元。陈丽玉被判处刑罚,公司被处理处罚,所代理的10户企业开具的增值税发票被定性为虚开。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涉税中介福安市荣烨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陈丽玉参与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
荣烨公司为谋取经济利益,在明知犯罪团伙存在虚开发票、骗取出口退税行为的情况下,仍为其提供代理记账、纳税申报等涉税服务。
关键观点2: 荣烨公司协助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
荣烨公司协助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3.62万份,涉及金额7.58亿元;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6985份,价税合计7.57亿元。
关键观点3: 陈丽玉被判处刑罚,公司被处理处罚
2024年12月,福安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陈丽玉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2.6万元。税务部门依法处理处罚荣烨公司,对其所代理的10户企业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定性为虚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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