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讲述了一则家庭赠与合同纠纷案,儿子为父亲购房并约定房产由孙子继承,但父亲与继母将房产过户给养女。江南区法院审理认为,赠与可以附义务,受赠人违反约定,赠与人可撤销赠与并要求返还出资款。案件涉及的主要内容包括吕舫闵的出资购房、协议签订、房产过户、诉讼过程、法院判决等。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案件背景
儿子吕舫闵为父亲吕昊购房,所有款项由吕舫闵承担,并签订协议约定房产由吕舫闵的儿子继承。
关键观点2: 协议内容
协议明确规定了购房的出资情况、房产登记信息不得擅自变更以及房产的最终继承权。
关键观点3: 房产过户情况
吕昊和刘玉庆夫妇将房产过户给养女吕荔,违反了协议的约定。
关键观点4: 诉讼过程
吕舫闵提起诉讼,要求返还购房出资款并支付高额利息。法院审理过程中,确认了赠与附义务的性质,并判决刘玉庆返还集资购房款本金及相应利息。
关键观点5: 法院判决
江南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刘玉庆向吕舫闵返还集资购房款本金10.5万余元,并支付相应利息。判决已生效,刘玉庆已履行判决内容。
关键观点6: 法官提醒
赠与可以附加条件,签订规范协议很重要。涉及房产、大额资金等家庭重大财产处置时,应签订清晰、规范的书面协议,并固定所有关键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协助起草和审核协议,以规避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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