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河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了《河北南部电网电力现货市场结算实施细则(结算试运行V2.1版)》,该规则适用于河北南部电网现货市场结算试运行期间的电力市场结算工作。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电力批发市场采用‘日清月结’和‘月清月结’相结合的结算模式。
电能量电费计算周期为日,以小时为基本计算时段,生成日清分临时结算结果,并按月度发布正式结算依据进行电费结算。
关键观点2: 电力零售市场以月度为周期开展市场结算。
按月出具电力市场结算依据,遵循绿色电力交易实施细则进行结算。
关键观点3: 绿色电力交易电能量部分与绿证部分分开结算。
电能量部分按市场化结算规则与其他市场化交易合同一并结算;绿证部分按当月合同电量、发电企业上网电量、电力用户用电量三者取小的原则确定结算数量,以绿证价格结算。
关键观点4: 市场运营费用向发用两侧经营主体疏导。
市场运营费用以月度为周期进行分摊或返还,发电企业的市场化电量构成及结算方式也有明确规定。
关键观点5: 细则对不同类型的机组结算方式作出规定。
单机容量150MW及以上的燃煤主力火电机组以机组为单位开展结算,150MW以下燃煤火电机组以厂为单位开展结算。同时,扶贫新能源电站的上网电量为非市场化电量,按政府有关电价政策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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