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国家认监委发布公告,决定开展电动汽车供电设备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机构指定工作。该公告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和实验室管理办法》发布,旨在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对电动汽车供电设备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要求。公告内容包括指定需求、指定条件、工作安排和其他事项。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主要背景
国家认监委为了落实对电动汽车供电设备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要求,依据相关法规开展此项工作。
关键观点2: 指定需求
国家认监委计划指定一定数量的认证机构和实验室来进行电动汽车供电设备的强制性产品认证,需求信息包括在附件中。
关键观点3: 指定条件
申请指定的认证机构和实验室需要满足一系列条件,包括具有相应的认证或检测经验、符合国家标准的技术能力通用要求、无不良记录、能够保证活动的客观公正等。
关键观点4: 工作安排
有申请意愿的认证机构和实验室需要在2024年12月27日17:00前提交网上申请,指定决定预计将于2025年2月底前公布。
关键观点5: 其他事项
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瞒报等情况的,将取消指定资格,并且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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