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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瑕疵与证券欺诈的界限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公众号  · 金融  · 2025-07-22 19:31
    

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报道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广东法院证券纠纷典型案例(2022-2024),其中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倪某诉某上市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被选为典型案例。该案例涉及某上市公司遗漏披露关联交易是否具备重大性的问题,法院结合理性投资者标准和价格敏感性标准进行了综合认定。最终法院判决驳回投资者倪某的索赔请求。本文还介绍了典型意义,法院在审查重大性问题时应区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瑕疵与证券欺诈的界限,避免企业内部治理瑕疵被过度追责。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广东法院发布证券纠纷典型案例

报道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广东法院证券纠纷典型案例,涉及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关键观点2: 倪某诉某上市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详情

描述了某上市公司遗漏披露关联交易的情况,包括基本案情、裁判理由及结果、典型意义等。

关键观点3: 重大性的认定标准及综合认定方法

介绍了法院在审查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瑕疵时如何认定重大性,包括结合理性投资者标准和价格敏感性标准进行综合认定,以及考虑虚假陈述行为的情节、性质、当事人的过错程度等因素。

关键观点4: 法院对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的处理原则

阐述了法院在处理信息披露违规行为时的原则,包括合理区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瑕疵与证券欺诈的界限,避免企业内部治理瑕疵被过度追责,既依法落实资本市场的信息披露要求,又要防范滥诉对上市公司正常经营的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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