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文章主要解答了关于企业符合增值税留抵退税条件时,是否可以同时适用其他增值税税收政策的问题,详细解答了留抵退税和免抵退税、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优惠政策以及留抵退税和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能否同时适用的问题。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留抵退税和免抵退税的关系
留抵退税和免抵退税不能同时申请。应先办理免抵退税,再判断是否符合留抵退税条件。政策依据为《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等。
关键观点2: 已申请留抵退税的企业是否还能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优惠政策
按照现行规定,已申请留抵退税的企业不能同时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优惠政策。也就是说,享受过相关优惠政策的,不得申请留抵退税;已获得留抵退税的,也不得再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
关键观点3: 留抵退税和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能否同时适用以及加计抵减额能否申请留抵退税
留抵退税和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可以同时适用。因为加计抵减额是根据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的,用于抵减应纳税额的额度,不属于进项税额,因此加计抵减不会形成留抵税额,不影响申请享受留抵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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