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深圳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旨在满足职工住房需求。调整包括提高个人和家庭申请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上浮比例、优化动态调整机制、提高可贷额度等。同时,政策还包括调整最低首付款比例、多子女家庭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适用首套房政策、夫妻账户余额可直接“冲还贷”、放宽变更登记住房权利人限制、异地贷款取消户籍和首套房限制等措施。此外,还加大了利息补贴力度并明确商转公贷款住房价值评估。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
个人申请最高额度从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家庭申请最高额度从90万元提高至110万元。
关键观点2: 上浮比例调整
购买首套住房上浮比例从20%提高至40%,多子女家庭购房上浮比例从10%提高至50%。最高上浮可达110%,即个人最高可贷126万元,家庭最高可贷231万元。
关键观点3: 优化动态调整机制
依据上年度末住房公积金个贷率,分区间调整最高额度上浮比例或暂停上浮。
关键观点4: 可贷额度提高
将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从账户余额的14倍提高至16倍,同时不超过最高额度。最终额度以审批结果为准。
关键观点5: 调整最低首付款比例
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满足职工的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
关键观点6: 多子女家庭政策优惠
多子女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时,可享受首套房贷款利率优惠和贷款最高额度上浮90%的政策。
关键观点7: 简化流程,提高效率
增设夫妻“冲还贷”业务,简化流程,省去提取环节,提高办事便捷性。
关键观点8: 加大利息补贴力度
提高住房公积金利息补贴政策中的补贴比例,更大程度惠及缴存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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