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民政部、财政部联合印发通知,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以支持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该项目包括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服务,补贴资金通过‘民政通’以电子消费券形式发放。项目于今年7月起在部分试点地区先行开展,并根据情况逐步推开。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项目实施背景及目的
首次在国家层面以消费补贴形式支持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降低失能老年人照护支出压力,满足刚需。
关键观点2: 补贴对象及内容
补贴对象为经统一评估为中度、重度和完全失能等级的老年人,包括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包括助餐、助浴等“六助”服务和康复护理、日间托养,机构养老服务包括长期和短期服务。
关键观点3: 补贴资金发放方式
补贴资金通过‘民政通’以电子消费券形式按自然月发放,失能老年人在购买养老服务时可在消费券额度内按比例抵扣相关费用。
关键观点4: 项目启动及实施
项目于今年7月起在指定试点地区开展,坚持自愿申请原则。老年人及其代办人可通过‘民政通’注册申请。项目将根据试点情况于2025年底前在其他省份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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