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国家数据局发布《关于培育数据流通服务机构 加快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旨在明确数据流通服务机构的功能定位,提升数据流通交易服务效能,释放数据要素价值,加快繁荣数据市场生态。该意见稿提出了总体要求、功能定位、服务能力提升、实施保障等方面的内容,目标是到2029年底提升数据流通服务机构能力,增强全社会数据流通利用水平。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文章背景
随着数据市场的不断发展,数据流通服务机构在优化数据资源配置、拓展数据应用场景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功能定位尚不清晰、服务能力仍有短板等问题。
关键观点2: 主要目标
《意见》提出到2029年底,数据流通服务机构能力显著提升,流通交易形态更加多元,数据产品和服务更加丰富,全社会数据流通利用水平明显提升。
关键观点3: 功能定位
明确各类数据流通服务机构功能定位,推动各尽其能、互有侧重、协同发展,吸引带动更多主体参与数据流通利用。具体包括引导数据交易所强化综合服务功能,推动数据流通服务平台企业专业化发展,支持数据商加大数据产品和服务开发力度。
关键观点4: 服务能力提升
支持数据流通服务机构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探索创新数据流通交易模式,加大高质量数据产品和服务供给,促进数据安全合规高效流通交易。包括探索多样化流通交易模式,创新数据产品和服务形态,拓展适应人工智能发展的高质量数据集流通交易方式等。
关键观点5: 实施保障
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管理、加强自律管理、强化数据安全保障、加强经验推广等方面的实施保障措施,以确保数据流通服务机构规范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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