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为加快实现新疆新能源更高水平就近消纳,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新疆新能源就近消纳有关事项的通知》。该通知旨在发挥新疆风光资源优势,提升新能源开发利用效率,助力产业绿色低碳转型。通知分为五部分,包括拓展新能源就近消纳模式、统筹源网荷储协调发展、落实市场与价格机制、明确安全运行责任以及统筹组织实施。其中新能源就近消纳模式分为绿电直连和增量配电网新能源消纳两类。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的要求,充分发挥新疆风光资源禀赋,提升新能源开发利用效率,助力产业绿色低碳转型。
关键观点2: 主要内容
《通知》分为五部分,包括拓展新能源就近消纳模式、统筹源网荷储协调发展、落实市场与价格机制、明确安全运行责任以及统筹组织实施,并附带了新能源就近消纳项目操作指南。
关键观点3: 新能源就近消纳模式
分为绿电直连和增量配电网新能源消纳两类模式,其中绿电直连模式支持新增负荷、自备电厂的存量负荷、出口外向型企业配套新能源以及国家级零碳园区内的存量负荷开展绿电直连。
关键观点4: 技术要求
新能源就近消纳项目要求高技术统筹和科学性设计,涉及项目配置、电网接入等方面。项目需要按照“以荷定源”原则合理确定新能源建设规模,满足自发自用电量占总用电量的比例等指标要求。
关键观点5: 市场与价格机制
《通知》规定作为整体参与电力市场交易,不得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新能源就近消纳项目的电费结算、输配电费、系统运行费等费用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价格政策公平承担。
关键观点6: 安全运行责任
新能源就近消纳项目与公共电网以产权分界点作为安全责任边界,各自在安全责任界面内分别履行相应电力安全风险管控责任。
关键观点7: 组织实施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将按照“成熟一个、推进一个”原则组织开展项目评审、管理和运行监测。地、州、市能源主管部门组织做好项目初审和申报,及时推进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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