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某游乐场突然停业,负责售票的另一方公司要求赔偿损失。法院审理认为,虽然悠悠公司违约,但萌童公司未能提供实际损失证据,法院不予支持其要求赔偿的诉求。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案件背景
萌童公司在济南某商场发行“亲子年票”,并与悠悠公司签订《包售合作协议》。之后,悠悠公司经营的“游乐小镇”突然停业,导致萌童公司的用户无法进入游乐场。
关键观点2: 合同内容
《包售合作协议》合法有效,双方需按约定履行义务。萌童公司要求悠悠公司返还剩余门票预付款及利息损失,但缺乏直接证据证明因消费者退票而导致损失。
关键观点3: 法院审理结果
法院认为,虽然悠悠公司违约,但萌童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实其已因年票客户投诉而进行了赔偿或因该项目产生的损失已经实际发生,故不支持其要求赔偿的诉求。
关键观点4: 法律条款引用
此案引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条款,强调当事人需为自己提出的主张提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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