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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库参考案例解读:河北华某种业有限公司诉昌吉州西某种子有限责任公司-侵害技术秘密纠纷案侵害杂交种亲本...

共适观法  · 公众号  · 知识产权  · 2026-01-26 07:00
    

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是关于一起侵害技术秘密纠纷案的介绍,主要介绍了案件的背景、基本案情、裁判理由和关键点等。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案件背景

涉及一起侵害杂交种亲本技术秘密的纠纷案,因亲本不在市场销售,难以计算权利人实际损失或侵权人获利,故在综合考虑亲本的育种成本、特征特性、竞争优势、可替代性以及对杂交种市场获益的贡献率等因素的基础上,依法认定侵权损害赔偿数额。

关键观点2: 基本案情

河北华某种业有限公司诉昌吉州西某种子有限责任公司侵害技术秘密,昌吉州西某种子公司使用其“W68”技术秘密用于杂交种制种。河北华某种业公司请求参照使用“W68”生产的“万糯2000”的利润计算赔偿数额。

关键观点3: 裁判理由

裁判的争议焦点之一是侵权赔偿数额的计算,包括实际制种面积和单位面积的损害赔偿数额。实际制种面积通过备案的《玉米种子生产合同》和现场取样的相关事实相互印证确定。单位面积损害赔偿数额考虑亲本的育种成本、特征特性等竞争优势及可替代性对育成的杂交种市场获益的贡献率等因素综合确定。

关键观点4: 裁判结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昌吉州西某种子公司停止使用“W68”技术秘密,并赔偿河北华某种业公司经济损失700000元。最高人民法院二审维持了部分判决,并变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部分判决,判决昌吉州西某种子公司赔偿河北华某种业公司1979164.3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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