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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消费维权志愿者征集公告

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 公众号  ·  · 2025-07-29 09:55
    

主要观点总结

福建省消委会决定在全省范围内选聘消费维权志愿者,以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保护消费者权益。公告内容包括选聘的基本条件、公益职责、选聘实施等事项。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选聘背景及目的

为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全国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志愿者队伍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福建省消委会决定在全省范围内选聘消费维权志愿者。

关键观点2: 基本条件

选聘对象需具备较高的政治、文化素质,遵守法律、法规,为人公道正派,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热爱消费维权公益事业,并具备组织协调能力及一定的消费维权知识。

关键观点3: 公益职责

入选的消费维权志愿者将参与社会监督活动,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宣传消费维权知识,并收集、整理相关消费维权信息和资料。

关键观点4: 选聘实施

选聘实施包括报名时间、报名方式、考察聘用和聘用期限等。报名方式可通过福建省消委会微信公众号查看,报名截止日期为2025年8月31日。志愿者审核通过后,福建省消委会将通过新闻媒体等形式向全社会公示。

关键观点5: 聘用期限与续聘

福建省消委会消费维权志愿者聘任期限每届为两年。对维权工作成绩显著、符合聘任条件的志愿者可以继续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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