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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电动车!强制性国标将实施

掌中庆阳  · 公众号  ·  · 2025-07-26 13:34
    

主要观点总结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消防救援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强化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 加快新产品供应的意见》,从七个方面做出了部署,以推动电动自行车全产业链按照新标准调整和适配,加快形成适应新标准要求的产业生态和监管模式。意见强调严格电动自行车生产管理、认证管理、销售监督、登记管理、老旧车辆更新换代、消费者权益保护和长效机制建设。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新标准的发布和实施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已于2024年12月31日正式发布,将于2025年9月1日正式实施。

关键观点2: 生产管理

提出对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在主要产业集聚区开展新标准宣贯,指导企业按照新标准研发新产品,并加快现有产业改造升级的要求。

关键观点3: 认证管理

强调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指定认证机构严格依据新标准等强制性国家标准开展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加强全过程管理,确保获证产品持续符合标准要求。

关键观点4: 销售监督

规定在特定时间内出厂或进口的不符合新标准但符合旧版本标准的产品可以继续销售,但要加强销售环节的监督检查,严禁非法销售不符合标准的产品。

关键观点5: 登记管理

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规范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严格审查相关证明、凭证,依规办理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的登记。

关键观点6: 老旧车辆更新换代

鼓励各地政府加大以旧换新政策宣传和补贴力度,引导消费者更换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不断扩大符合标准的车型供给比重。

关键观点7: 消费者权益保护和长效机制建设

强调保护消费者权益,加强消费者举报渠道建设,及时处理消费者举报。同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各部门协同推进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促进新产品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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