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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新单位后减除费用如何扣除?

财税实务课堂  · 公众号  · 财务  · 2024-12-28 09:00
    

主要观点总结

文章解答了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的疑问,具体涉及到个人更换工作单位后,新单位如何扣除减除费用的问题。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适用于的条件

适用于上一完整纳税年度各月均在同一单位扣缴申报了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且全年工资薪金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居民个人。

关键观点2: 个人更换工作单位后的税务处理方式

个人更换工作单位后,新单位应当根据《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关键观点3: 在原单位已扣缴部分的税务处理方式

在原单位已经扣缴的部分无需在预缴阶段调整,应在年度汇算清缴时统一按照6万元/年的标准扣除基本减除费用计算全年应纳税额,与已预缴税款进行比较,多退少补。

关键观点4: 建议对于新单位的处理方式

为减轻办税负担,建议在新单位不再扣除减除费用,以免汇算时再调增多扣除的费用进而补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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