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文章讨论了第八届中国数据法律高峰论坛中关于个人数据合法流通利用共识的公开征求意见稿。文章介绍了我国个人信息利用规范体系的发展背景,指出了数据要素化利用面临的挑战,如不能流通、不愿流通、不敢流通的问题。华东政法大学智能法研究中心对此进行了实证调研,并形成了关于个人数据合规流通利用的意见。该意见经过专家讨论,形成了以下共识:确立个人信息为社会可用资源属性;处理者向特定主体提供个人数据的重要性;单独同意制度对个人数据社会价值实现的影响;《个保法》需要平衡个人权益和数据要素化利用的关系;建立明确的个人数据合法流通利用方式和规则;个人信息处理的监管重心应从收集转移到使用。最后,文章提供了反馈渠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我国个人信息利用规范体系的发展和个人数据流通利用的现状与挑战
文章介绍了我国以《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为基础的个人信息利用规范体系的发展,并指出了数据要素化利用面临的挑战,如数据不能流通、不愿流通、不敢流通的问题。
关键观点2: 关于个人数据合规流通利用的共识
经过专家讨论,形成了以下共识:个人信息是社会可用资源;处理者向特定主体提供个人数据是社会化利用的关键;单独同意制度需要平衡个人权益和数据要素化利用的关系;需要建立明确的个人数据合法流通方式和规则等。
关键观点3: 监管重心的转移
文章建议监管部门将监管重心从事前收集环节向事中处理合规与事后有效处置延伸,并强调建立个人信息处理者对所处理或流通的个人数据负责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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