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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律禁止!再见了,学校超市、小卖部!

食品官  · 公众号  · 教育  · 2025-02-19 18:30
    

主要观点总结

文章介绍了近期多地市场监管局、教育局发布的关于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相关规定。其中重点包括广东省教育厅对外发布的《校园商超规范管理指导意见(试行)》,强调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校园商超,已经设置的要逐步退出,并详细说明了校园商超的管理要求和规范。此外,还提到了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四部门发布的《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中关于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的规定。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校园商超的规范管理

广东省教育厅发布《校园商超规范管理指导意见(试行)》,强调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校园商超,已设置的需逐步退出,并提出管理体系、资质、经营范围等具体要求。

关键观点2: 商品售价和进货安全

校园商超应遵循'公益性'原则,实行明码标价,确保进货来源可追溯、安全有保障,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关键观点3: 寄宿制学校的特殊需求

对于寄宿制学校,校园小卖部仍有保留必要性,以满足学生的正当需求,如购买饮用水、食品、文具等。但必须合理确定承租价格和经营范围。

关键观点4: 食品安全的重视

市场监管总局及广东省相关部门对校园食品安全工作高度重视,连续发布通知加强监管,确保师生获取价格合理、安全放心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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