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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公告

海丰东门头  · 公众号  ·  · 2025-11-12 14:45
    

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是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发布的三个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涉及不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征收工作。公告内容包括征收范围、征收目的、土地现状、补偿方式和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其他事项等。第一个公告涉及东涌镇龙溪村第二股份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征收,第二个和第三个公告涉及香洲街道的集体土地征收。每个征收项目都详细列出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青苗和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方式,以及货币安置、留用地安置和社会保障的具体安排。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征收范围

涉及汕尾市城区东涌镇龙溪村第二股份经济合作社、香洲街道梧桐经济联合社和香洲街道(具体范围详见附图)的集体土地征收。

关键观点2: 征收目的

用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

关键观点3: 土地现状

涉及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的征收,具体面积和比例详见公告。

关键观点4: 补偿方式和标准

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青苗和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补偿标准参照《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汕尾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执行。

关键观点5: 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

包括货币安置、留用地安置和社会保障。留用地折算货币补偿标准和社保费用计入征地成本,专款用于被征地农民缴纳养老保险费用。

关键观点6: 公告时间和异议反馈渠道

公告时间不少于30日,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在规定时间内需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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