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介绍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中关于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未按规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处罚措施,以及企业如何有效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关键要求。文章详细阐述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配齐三类人,做好三件事,记好三本账,并建立健全的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和机制。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主要处罚措施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未按规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将面临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警告、罚款、停产停业甚至吊销许可证等处罚。
关键观点2: 关键要求
企业需强制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资质要求需通过培训考核,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责任要具体到人,企业主要负责人负总责,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承担具体管理职责。违法后果严重,未配备或履职不到位将承担法律责任。
关键观点3: 三类人的配备
企业需按照《规定》做好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等“三类人”的配备,并在企业管理制度中书面明确。
关键观点4: 三件事的具体内容
企业要做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三件重要事情,确保食品安全。日管控主要任务是每日现场检查并记录问题;周排查是每周进行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分析;月调度则是每月汇报工作并安排下一步工作计划。
关键观点5: 三本账的重要性
企业需记好《每日食品安全检查记录》、《每周食品安全排查治理报告》和《每月食品安全调度会议纪要》三本账,以记录和管理食品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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