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税务大讲堂
税务公益课程,税法解读,税务筹划,税务稽查,税务咨询,税务专家文章精选。
目录
今天看啥  ›  专栏  ›  税务大讲堂

临时工工资属于“工资”还是“劳务报酬”?税务总局明确了!支付劳务费5大误区要知道!

税务大讲堂  · 公众号  ·  · 2024-09-27 21:00
    

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主要介绍了关于临时工的工资、社保、做账分录等相关问题。税局对临时工工资属于“工资”还是“劳务报酬”有明确回复,并介绍了如何区分。此外,还详细说明了是否需要为临时工缴纳社保,以及临时工性质不同做账分录也不同。同时,本文还指出了支付劳务报酬的5大误区,并进行了详细纠正。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临时工工资归属问题

税局回复称,若临时工与单位存在雇佣关系,则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申报纳税,若没有雇佣关系,则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申报纳税。

关键观点2: 临时工社保问题

临时工是否需要缴纳社保取决于具体情况,如签订劳动合同、劳务合同或实际构成劳动关系等。

关键观点3: 临时工做账分录问题

临时工性质不同,做账方式和分录也不同。企业直接聘用临时工,签订劳务合同并按月定期支付报酬的账务处理与企业和临时工未签订劳务合同、偶尔按次收费的账务处理不同。

关键观点4: 支付劳务报酬的误区

支付自然人的劳务报酬存在5大误区,包括支付劳务报酬不需要发票就可以税前扣除、代开发票环节税务局征收个人所得税等。对此,企业需防范并正确进行税务处理。


免责声明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摘要由平台算法生成,仅为信息导航参考,不代表原文立场或观点。 原文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为原作者并希望删除该摘要或链接,请通过 【版权申诉通道】联系我们处理。

原文地址:访问原文地址
总结与预览地址:访问总结与预览
推荐产品:   推荐产品
文章地址: 访问文章快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