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主要介绍了山东、河南郑州、广东江门、山东青岛、云南昆明、陕西西安、黑龙江哈尔滨、北京以及重庆等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年龄上限的延长政策。这些政策普遍将年龄上限延长至男性68岁、女性63岁,并且采取了'法定退休年龄+5年'的双重约束机制。此外,文章还介绍了住房公积金的缴纳金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等相关内容。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多地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年龄上限政策
山东、河南郑州、广东江门等地纷纷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将借款人年龄上限延长至男性68岁、女性63岁,或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这些调整与国家延迟退休政策同步实施。
关键观点2: 住房公积金的缴纳金额主要根据员工缴存基数和公积金缴存比例确定
住房公积金每月的缴存金额是根据员工缴存基数和公积金缴存比例计算的。具体计算公式为:员工月缴存额=公积金缴存基数x公积金缴存比例x2。
关键观点3: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公积金缴存比例的规定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根据职工的工资收入确定,分为新参加工作职工、新调入职工和非当年新入职职工三种情况。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各为5%,上限各为12%,具体缴存比例由单位和个人自行选择。
关键观点4: 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与延迟退休政策的关系
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年龄上限的调整与国家的延迟退休政策同步实施,体现了政策之间的关联性和协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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