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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令第108号发布!

青铜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众号  · 政策  · 2025-11-27 17:33
    

主要观点总结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关于修改《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等四部规章的决定,该决定于2025年12月25日起施行。此次修改是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的《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修复制度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健全信用修复制度。修改内容包括对《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办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的修订。修订主要涉及对异常名录移出条件的调整,以及对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的细化。此外,还明确了相关修改是为了与《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相衔接。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修改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的《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修复制度的实施方案》,做好与《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的衔接,进一步健全信用修复制度。

关键观点2: 修改内容

主要涉及对《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办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的修订,包括异常名录移出条件的调整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的细化。

关键观点3: 重点条款

对《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等规章的修改是为了与《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相衔接,相关程序的执行按照该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

关键观点4: 实施时间

该决定自2025年12月25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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