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主要介绍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中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的内容。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严格计划和备案管理。
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开展的涉及地方党委和政府的综合性督查检查考核事项需按年度计划执行,且原则上每部门不超过一项。对督查检查考核的计划和实施进行严格的备案管理,未经报备不得开展。同时,对拟实地开展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进行统筹调度优化,错开时间和地点。
关键观点2: 加强统筹力度。
文章强调加大对部门内设机构和行业系统开展督查检查考核的统筹力度,同类事项应合并进行,涉及多部门的应联合开展。未经报备不得开展督查检查考核,不允许打包报计划、执行搞拆分等行为。
关键观点3: 限制实地督查检查考核次数。
除了应急类的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治,每个省份全年平均每月接受中央和国家机关部门实地督查检查考核不超过规定次数。对于市县乡三级接受上级实地督查检查考核次数,由省级党委参照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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