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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人的社保,能“自愿”放弃吗?

江苏高院  · 公众号  ·  · 2024-09-20 09:38
    

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讲述了一起因劳动者放弃社保缴纳引发的纠纷案件。劳动者老李入职某保安公司后签署放弃社保承诺书,后要求公司补缴社保并承担滞纳金。法院审理认为,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该法定义务不因劳动者承诺而免除。因此,保安公司需承担滞纳金,老李需返还社保补贴。法官提醒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要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双方应充分保障劳动者参与社会保险的权利。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案件背景

老李入职某保安公司,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后,保安公司未为老李缴纳社会保险费。

关键观点2: 承诺书效力

老李签署了《放弃缴纳社会保险承诺书》,但承诺书因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关键观点3: 法院判决

法院判决驳回保安公司的诉讼请求,滞纳金由保安公司承担,老李需返还社保补贴。

关键观点4: 法官提醒

法官提醒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得根据劳动者或用人单位自己的意愿而免除。劳动者出具的自愿放弃缴纳社会保险的承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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