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云南嵩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贷记卡债权催收公告(第十二期)。公告针对截至2024年12月19日已逾期的客户贷记卡进行催收,并要求逾期客户在公告之日起15日内到云南省农村信用社任意网点归还逾期款项。若未归还,银行将采取法律手段。公告还提供了银行联系电话。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公告背景及目的
感谢客户的支持与信任,为更好地提供优质服务,维护银行合法权益,发布催收公告。
关键观点2: 催收对象及要求
针对截至2024年12月19日已逾期的客户贷记卡进行催收,要求客户在公告之日起15日内归还逾期款项。
关键观点3: 银行采取的措施
如客户未归还逾期款项,银行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涉及犯罪的将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
关键观点4: 公告的重要性和提醒
公告强调了给客构带来不便的歉意,并提供了银行的联系电话,同时鼓励客户如有疑问致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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