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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请育儿假陪幼女看病,公司不准假、3天后竟将其开除!仲裁裁决

中工网  · 公众号  ·  · 2025-08-17 13:30
    

主要观点总结

文章主要讲述张某因育儿假与公司产生纠纷的事件。张某在女儿年幼时多次申请育儿假,但公司因订单任务紧张未批准其请假。后张某因家中突发变故未到岗工作,被公司视为旷工并解除劳动合同。张某申请劳动仲裁,最终仲裁机构认定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公司的处理方式违法,并裁决支付赔偿金。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张某在女儿年幼时期需要照顾,多次申请育儿假。

文章中提到,张某在女儿年幼时,曾两次申请育儿假,第一次获得批准后休假五天,第二次因家中突发变故再次申请五天假期。

关键观点2: 公司因订单任务紧张未批准张某的第二次请假。

文章中提到,张某再次申请假期时,公司由于订单任务紧张未批准其请假。

关键观点3: 张某因家中突发变故未到岗工作,被公司视为旷工并解除其劳动合同。

文章中提到,张某自5月22日起未到岗工作,某公司以张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双方劳动合同。

关键观点4: 仲裁机构认定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公司的处理方式违法。

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认为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张某的请假事由具有正当性,某公司未举证证明存在因订单任务紧而不准假的情形,因此公司的处理方式违法。

关键观点5: 育儿假制度是我国生育配套支持措施的重要组成部分。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保障劳动者育儿假权利,正确处理用工管理权和劳动者休假权利保障之间的关系,不得随意剥夺或变相限制劳动者休假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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