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纪法理论与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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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办案中制作笔录需注意的13个“雷区”

纪法理论与实务  · 公众号  ·  · 2025-04-19 21:22
    

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主要介绍了在办案实务中,收集被调查人的供述和辩解的主要方式是制作讯问(询问)笔录及收集被调查人自书材料。同时,文章还强调了审核讯问笔录内容的重要性,并提供了在制作讯问笔录时应该注意的几个方面,包括笔录的全面性、具体性、清晰性,以及避免矛盾和影响事实认定的问题。此外,文章还提到了纪委监委在制作讯问笔录时应重视笔录形式的合规性,避免出现瑕疵。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制作讯问笔录的注意事项

讯问笔录应现场制作并详细具体,如实反映讯问情况,避免多份笔录内容高度一致或相互复制粘贴。同时,记录必须全面、具体、清楚,避免只记录对定纪定罪有利的内容。

关键观点2: 审核讯问笔录的重要性

审核讯问笔录内容能够确认其是否如实反映讯问情况,确保内容的客观性,避免与同步录音录像冲突。

关键观点3: 避免矛盾和影响事实认定的情况

在同一份讯问笔录中,被调查人的供述和辩解内容不能存在前后矛盾的情况。同时,笔录中不能存在指示性和诱导性提问。

关键观点4: 笔录形式的合规性和避免瑕疵

制作讯问笔录时,要重视笔录形式符合规定,避免出现瑕疵。如避免对不应使用讯问笔录的使用了讯问笔录,首次讯问笔录要准确记录告知相关权利义务和法律规定的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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