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自2025年8月8日起恢复征收新发行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的利息收入的增值税。对于在2025年8月8日之前已发行的债券,继续免征增值税直至到期。公告采取“新老划段”方式,存量债券可以继续享受优惠政策,有利于债券市场健康发展。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新发行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的利息收入恢复征收增值税
公告规定,对于2025年8月8日之后新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的利息收入,将恢复征收增值税。
关键观点2: 已发行债券继续免征增值税直至到期
对于2025年8月8日之前已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包括之后续发行的部分),继续免征增值税,这项政策将持续到债券到期。
关键观点3: 公告采取“新老划段”方式,有利于政策平稳实施和债券市场健康发展
专家和业内人士认为,此次政策调整采取“新老划段”方式,有利于政策平稳实施和债券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免责声明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摘要由平台算法生成,仅为信息导航参考,不代表原文立场或观点。
原文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为原作者并希望删除该摘要或链接,请通过
【版权申诉通道】联系我们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