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泉州市发布《泉州市“科技副总”遴选和支持办法》,旨在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计划到2027年,从高校、科研院所选派50名高层次科技人才担任企业“科技副总”,助企攻克技术难关、培育新质生产力。文章详细阐述了资格条件、职责要求、选聘程序、日常管理和支持措施。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资格条件
“科技副总”需与高校、科研机构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年龄在55周岁以下。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40周岁以下的青年科技人才。
关键观点2: 职责要求
“科技副总”需帮助企业完善创新组织管理机制、解决关键技术问题、建设科技创新平台等。同时,他们还需与派驻企业合作开展科研攻关、学生实训培养等。
关键观点3: 选聘程序
选聘程序包括需求征集、确认清单、供需对接、遴选确认、协议签订等步骤。企业、科技副总、派出单位三方签订合作协议。
关键观点4: 日常管理
“科技副总”的聘期一般为两年,每年服务时间不少于3个月。聘任期间由派出单位和派驻企业共同管理,并由属地科技主管部门跟踪管理。考核优秀的人才将给予奖励和优先推荐申报省级以上人才计划的机会。
关键观点5: 支持措施
为鼓励和支持“科技副总”的工作,采取多种支持措施,包括保留原单位人事及工资关系、享有同等晋升和评聘权利,享受工伤保险等福利待遇。此外,还给予一次性经费补助和奖励等。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摘要由平台算法生成,仅为信息导航参考,不代表原文立场或观点。
原文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为原作者并希望删除该摘要或链接,请通过
【版权申诉通道】联系我们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