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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首发】朱广新: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的体系性思考 | 中国应用法学

共适观法  · 公众号  · 法律 知识产权  · 2025-12-26 13:01
    

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讨论了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的体系性思考,强调了惩罚性赔偿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补充惩罚地位,并分析了其与行政处罚和刑事责任的关系。指出,在同一违法行为同时满足公法责任与惩罚性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时,公法责任应优先于惩罚性赔偿得到实施。文章还探讨了如何在法院、检察院及相关行政机关之间建立案件综合处理协调机制,以确保惩罚性赔偿制度的有效实施。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惩罚性赔偿的补充惩罚地位

惩罚性赔偿在知识产权保护惩罚性规则体系中应处于补充惩罚地位,主要体现在公法责任存在立法缺陷、规范局限或实施不力的情形。

关键观点2: 公法责任与惩罚性赔偿的关系

同一违法行为同时满足公法责任与惩罚性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的,公法责任应强制实施,相比惩罚性赔偿的私法自治性,使公法责任获得优先实施的法治地位。

关键观点3: 案件综合处理协调机制

在法院、检察院及相关行政机关之间建立案件综合处理协调机制,是惩罚性赔偿发挥作用的基础性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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