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国家电影局发布通知促进虚拟现实电影有序发展。虚拟现实电影是采用虚拟现实技术制作、通过头戴式显示设备观赏的新形态电影。通知要求虚拟现实电影的法人、非法人组织需将电影剧本梗概进行备案并经审查后取得公告和备案证明文件,完成后需送国家电影局审查并取得电影公映许可证。通知支持在电影院内或其他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的永久性建筑放映虚拟现实电影,并鼓励各相关单位积极探索虚拟现实电影的技术研发、创作生产和发行放映等领域。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国家电影局发布通知促进虚拟现实电影发展
通知的目的是为了支持和保障全虚拟现实电影的发展。
关键观点2: 定义及制作方式
虚拟现实电影是采用虚拟现实技术制作,通过头戴式显示设备观赏的新形态电影。
关键观点3: 备案审查程序
拟摄制虚拟现实电影的法人、非法人组织需将电影剧本梗概进行备案并审查,完成后需送国家电影局审查并取得电影公映许可证。
关键观点4: 放映场所的规定
通知支持在电影院内或其他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的永久性建筑放映虚拟现实电影,并规定了相应的备案和许可程序。
关键观点5: 鼓励技术研发和创新
通知鼓励各相关单位积极探索虚拟现实电影的技术研发、创作生产和发行放映等领域,并倡导在虚拟现实电影的宣传发行、结算分账、传输监管等方面尝试融合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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