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首家5A级税务师事务所。从事税务代理、涉税鉴证、税务咨询、税收筹划、财税顾问、专项代理及服务、房地产税收服务。公司主页:http://www.xindacta.com 电话:0755-33341665
TodayRss-海外RSS稳定源
目录
今天看啥  ›  专栏  ›  中汇信达深圳税务师事务所

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

中汇信达深圳税务师事务所  · 公众号  ·  · 2025-12-19 13:45
    

主要观点总结

该文本是关于《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包括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问题的解释和规定。还包括新旧衔接的相关内容和生效日期。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主要内容

包括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等相关问题的解释和规定。

关键观点2: 会计处理的细节规定

涉及购买方个别财务报表层面补偿性资产的确认和计量、新旧衔接、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等细节规定。

关键观点3: 信息披露要求

企业需对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进行评估及相关披露,至少按类别披露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及变动情况。

关键观点4: 生效日期

该解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摘要由平台算法生成,仅为信息导航参考,不代表原文立场或观点。 原文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为原作者并希望删除该摘要或链接,请通过 【版权申诉通道】联系我们处理。

原文地址:访问原文地址
总结与预览地址:访问总结与预览
文章地址: 访问文章快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