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介绍了广东高院发布的六个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典型案例的裁判要旨和案件基本情况。这些案例涉及商标侵权、专利侵权等领域,明确了惩罚性赔偿的适用条件和计算方式,以及侵权人的恶意行为和严重情节的认定标准。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总结案例一的关键点
泰某公司与振某公司的商标侵权纠纷案,明确了对于恶意侵权和侵权情节特别严重的侵权行为,可以顶格适用惩罚性赔偿。
关键观点2: 总结案例二的关键点
金某公司与何某某等的知识产权“刑民交叉”案件,明确了即便侵权人已被执行刑事罚金并主动足额赔偿权利人损害,仍可就侵权所造成的损害诉请惩罚性赔偿。
关键观点3: 总结案例三的关键点
荣某株式会社与迪某公司的专利侵权惩罚性赔偿案件,明确了侵权产品附赠品销售额的认定规则及营业利润率、专利贡献度的综合考量因素。
关键观点4: 总结案例四的关键点
瑞某公司与热某公司的特许经营模式下惩罚性赔偿的具体适用,明确了侵权人全方位模仿知名品牌并发展加盟商的行为属于商标侵权,应适用惩罚性赔偿。
关键观点5: 总结案例五的关键点
卡某公司与张某某的商标侵权惩罚性赔偿案件中重复侵权的认定,明确了侵权人在前案和解后继续侵权属于重复侵权,应适用惩罚性赔偿。
关键观点6: 总结案例六的关键点
超某公司与安某公司的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明确了法定赔偿数额不能作为惩罚性赔偿的基数,惩罚性赔偿应当依法适用。
免责声明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摘要由平台算法生成,仅为信息导航参考,不代表原文立场或观点。
原文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为原作者并希望删除该摘要或链接,请通过
【版权申诉通道】联系我们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