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是关于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的公告。主要阐述了备案人需要提交的年度报告相关内容,涉及的产品类型、提交时间和方式,年报的主要内容以及逾期未报的后果。同时,介绍了浙江省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及受托生产企业的自查报告和停产复产报告制度的规定。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化妆品注册备案的年度报告要求
备案人需要在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通过化妆品(牙膏)信息服务平台提交备案时间满一年普通化妆品的年度报告。涉及的产品为2024年1月1日前备案的产品,包括普通化妆品、牙膏,其中仅供出口产品同样需要提交年报。
关键观点2: 年报的内容
普通化妆品的年度报告应包括产品的生产、进口概况,以及期间产品的停产情况;产品符合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的自查情况等。此外,浙江省的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及受托生产企业自查报告还包括生产经营概况、质量管理情况、产品质量安全评价情况和委托生产情况等。
关键观点3: 逾期未报的后果
逾期未按要求提交年度报告的产品,监管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置。目前对未按要求提交年度报告的产品,已经依法予以取消备案。取消备案的产品自取消之日起不得上市销售、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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