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2025年,全省检察机关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聚焦聚力落实总书记“4+1”重要要求和省委“132”总体工作部署,牢牢扭住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这一核心任务,立足法律监督宪法定位,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加强检察履职,全力维护安全稳定
全年受理审查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47968人,批准逮捕36768人;受理审查起诉111297人,提起公诉89833人。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落实国家安全责任制,依法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坚定捍卫政治安全。依法惩治严重暴力犯罪,起诉2976人。对驾车冲撞、涉枪涉爆等重大恶性犯罪,依法从重从快批捕、起诉,形成严的震慑。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起诉涉黑恶犯罪488人、“保护伞”12人。依法惩治“黄赌毒”“盗抢骗”犯罪,起诉39514人。针对非法贩卖具有成瘾性的“笑气”行为,协同强化打击惩治。加大安全生产领域办案力度,起诉重大责任事故、危险作业等犯罪107人,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法维护网络安全,协同推进打击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起诉电诈案件4223人。对重大案件依法提前介入、积极引导侦查,完成缅北电诈专案。全链条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起诉1494人。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建设,依法惩治网络暴力、“水军”造谣等犯罪,起诉利用网络实施的犯罪11164人。针对利用“1068”公共码号滥发涉诈短信、“网络开盒”等乱象,杭州检察机关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追究电信业务经营者、“开盒”行为人侵权责任。筑牢金融安全屏障,完善金融证券领域执法司法协作机制,加强金融犯罪惩治和预防。起诉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1028人,洗钱犯罪125人。加强维护金融市场稳定,从严打击财务造假、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犯罪行为,起诉证券期货犯罪62人,涉案资金57亿余元。协力保障金融秩序,严厉打击非法贷款中介、恶意逃废债务等金融领域“黑灰产”,起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1104人。台州检察机关立足涉案金融风险早发现早处置,推动构建分级监测干预联动平台,维护区域金融安全。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起诉监委移送职务犯罪1061人,其中厅级以上40人、县处级84人。积极促进社会治理,深化“枫桥式检察室”建设,实现法律监督端口前移,高效服务基层群众。
关键观点2: 担当检察职责,积极服务高质量发展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全面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通过召开府检联席会议等方式,强化联动、凝聚合力。精准服务创新浙江建设,保护知识产权,起诉侵犯商业秘密、商标权、著作权等犯罪1858人。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0748人。积极参与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起诉453人。深化促赔挽损机制,帮助410家企业获赔2.2亿元。助力解决跨境贸易新业态新问题,依法打击利用政策便利非法买卖外汇等涉外案件。深化文物和文化遗产公益保护,办理公益诉讼182件。围绕大运河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办理沿岸古迹保护等案件49件,以法治之力延续千年文脉。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理案件146件,推动落实和完善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214处。绍兴检察机关开展越剧发源地旧址保护等公益诉讼监督,嘉兴检察机关严厉打击涉侵犯5000余部微短剧著作权犯罪,护航传统、新兴文化产业健康发展。
关键观点3: 践行司法为民,依法增进民生福祉
坚持人民至上,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做实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让群众在迈向共同富裕中有更多获得感。依法保障民生助力共富,联合省农业农村厅等推进春耕备耕农资打假,起诉破坏耕地、林地等农用地行为,起诉86人。湖州、金华、舟山等地检察机关开展地理标志保护监督,助力农产品质量与产业保护。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联合省总工会完善协同机制,促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助力治理欠薪行动,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192人,支持起诉追回劳动报酬1918万元。强化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向因案致困当事人发放救助金3166万元。守护群众身边安全,联合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省药监局开展专项治理,起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犯罪324人。依法保护特定群体权益,办理公益诉讼96件。共同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起诉伤害、虐待、性侵未成年人等犯罪3061人。深化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干预矫治,探索加强专门教育及专门矫治教育法律监督。一体推进办案、监督、救助、普法,开展山区海岛县留守、流动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专项行动,确保涉案未成年人平等获得司法保护。
关键观点4: 提升监督质效,切实维护公平正义
深化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履职基本格局,强化履行各项法律监督职责,推动更高水平法治浙江建设。强化刑事检察监督,会同省公安厅持续落实和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强化民事检察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生效裁判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761件,同期法院审结785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调解及和解撤诉757件。强化行政检察监督,办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899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生效裁判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29件,同期法院改判、发回重审、和解结案14件。持续做实行政审判活动监督和执行活动监督,对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中法院、行政机关存在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612件,已采纳598件。规范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提出检察建议301件,促进依法行政。加强检察公益诉讼,立案办理各类公益诉讼3942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3398件,民事公益诉讼544件,覆盖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等14个法定领域。依法稳慎开展检察侦查,对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等犯罪,依法立案侦查80人。加强数字赋能办案监督,以承接全国检察机关智能化建设试点为契机,依托全省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优势,纵深推进数字检察战略。
关键观点5: 深化自身建设,夯实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根基
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化开展“循迹溯源”,坚持从政治上着眼、在法治上着力,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到检察工作各环节。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完善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内部审计等工作机制,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坚决严守纪律作风铁规禁令。持续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检察官遴选机制,常态化推进全省检察机关员额跨域统筹使用,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完善司法办案职权配置规定,扎实开展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专项督察,成立检察官惩戒委员会,实质化规范化开展追责惩戒。制定构建检察“大管理”格局实施意见,加强办案质效分析、业务指导,强化案件流程预警监管,健全案件质量检查评查机制,一体抓实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深入推进人才强检,全面加强检察教育培训工作,分层分类精准施训,举办全省十佳公诉人业务竞赛、控辩大赛等活动,提升专业素能。自觉接受制约监督,是检察权依法正确规范行使的重要保障。一年来,我们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生态环境检察、刑罚执行监督等工作情况,对审议意见专题研究,制定任务方案,高标准抓好落实。认真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13件,积极落实人大代表审议报告、调研座谈时提出的意见建议。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向省政协通报检察工作,认真办理省政协委员提案14件,畅通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沟通联络渠道,积极听取意见、认真加以改进。深化检务公开,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办案监督作用,邀请监督检察办案活动3352件次,举办新闻发布会、检察开放日、案例讲述会等活动,发布典型案例34批次,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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