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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购买按份共有的房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协议约定归一方所有,能否逃避债务?

山东高法  · 公众号  · 法律  · 2025-10-07 07:31
    

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讲述了一起债权人撤销权纠纷案件,李某和王某在婚姻关系期间签订《财产约定协议书》将房产约定为王某个人财产,后王某将房产出售并收取全部售房款。张某作为李某的债权人,请求撤销该协议书并请求王某向李某折价补偿。法院判决支持了张某的诉求,并阐述了相关法律规定和法官观点。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案件背景

李某和王某签订《财产约定协议书》,约定将房产登记在王某名下,后王某将房产出售并收取全部售房款。张某作为李某的债权人,请求撤销该协议书。

关键观点2: 法院判决

厦门中院判决撤销《财产约定协议书》,并判决王某向李某折价补偿,因为协议书的签订损害了债权人张某的利益。

关键观点3: 法官说法

夫妻通过签订《财产约定协议书》无偿处分财产的行为,如影响到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债权人有权请求撤销。债务人应秉持诚实信用原则,依法及时清偿债务。

关键观点4: 法律规定

涉及相关法律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六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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