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布了《江苏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旨在规范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并征求意见。该草案提出了多个关键点,包括实行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制度、禁止影响房屋使用安全的行为、鼓励保险机构开发相关险种、危房解危责任的承担等。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实行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制度
房屋所有权人被指定为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若所有权人下落不明或权属不清,则由房屋使用人担任此责任。责任人需要根据房屋用途、结构类型、使用年限等进行常规安全检查,并在极端天气下进行专项检查。
关键观点2: 禁止影响房屋使用安全的行为
草案列出了8种禁止行为,包括擅自变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挖掘房屋地下空间等。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承接这些禁止情形的勘察、设计、施工等工程。
关键观点3: 鼓励保险机构开发适用于房屋安全的险种
为了进一步提高房屋使用的安全性,鼓励保险机构开发相关的险种,供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选择,特别是用作经营的房屋应投保公众责任保险。
关键观点4: 规定房屋安全鉴定的时间和责任
房屋设计使用年限届满前三个月应进行安全鉴定,未明确设计使用年限的房屋则在投入使用年限届满三十年前进行。鉴定费用由委托人承担,鉴定由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委托进行。
关键观点5: 提出危房解危措施和费用承担
对于危房,使用安全责任人需按照鉴定机构的建议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危险。解危费用由责任人承担。政府还可以依法对危房实施征收或购买、置换后采取相应解危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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