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布通知,全市新建商品房实施“交房即交证”政策。购房人交齐房款并满足交房和过户条件后,可以一并办理交房和不动产登记手续。通知对已经首次登记和未办理首次登记的新建商品房分别做出了规定,并详细描述了办理流程。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全市新建商品房实施“交房即交证”政策。
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布通知,对新建商品房的购房人,只要交齐房款并满足交房与过户条件,即可在交房时同时获得不动产权证书。
关键观点2: 已经首次登记的新建商品房的规定。
自2024年8月26日起,对于已经首次登记的新建商品房,买卖双方网签后在线申办增量房转移登记,缴纳相关税费、登记费后,经资料核验通过的直接核发不动产权证书。
关键观点3: 未办理首次登记的新建商品房的规定。
未办理首次登记的新建商品房,在2024年10月完成竣工验收并满足交房条件后,购房网签时可同步在线申办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无需缴纳相关税费、登记费,经资料核验通过的直接核发不动产预告登记证明。
关键观点4: 办理流程简述。
购房者和开发商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后,可以约定“购房即交房、交证”的日期等内容。完成网签后,住建部门将信息推送到不动产登记和税务部门。买卖双方通过广州不动产登记网报审,完成税费、登记费缴纳(部分房屋无需缴纳)后,通过邮寄或现场提交申请材料进行核验,核验通过后即时完成案件办理并核发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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