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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健身房充值还能当“微股东”?有人被骗十多万元!

内蒙古消费者协会  · 公众号  · 内蒙古 法律 科技自媒体  · 2025-05-29 15:07
    

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报道了消费纠纷多发领域的新型消费陷阱,部分商家以“微股东”“事业合伙人”等名义招揽客户,实为消费陷阱。商家利用股权投资的法律障眼法,通过高额充值承诺多项增值权益吸引消费者,但当消费者遭遇门店关店时,商家拒绝退款并以消费者高额充值属于投资行为为由进行反驳。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对此进行法律视角的剖析,提醒消费者要保持理性并明辨合同。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新型消费陷阱的出现

商家以“微股东”“事业合伙人”等名义招揽客户,实为消费陷阱,涉及健身房、美容院、餐饮等消费纠纷多发领域。

关键观点2: 商家的消费陷阱手段

商家利用高额充值承诺多项增值权益吸引消费者,当消费者遭遇门店关店时拒绝退款,并以消费者高额充值属于投资行为进行反驳。

关键观点3: 法律视角的剖析

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从法律视角对此类“股权投资”进行剖析,指出商家设计的合同存在法律问题,消费者需保持理性并明辨合同。

关键观点4: 合同条款的解析

商家在与消费者签订合同时,通常会有条款规定“微股东”“事业合伙人”并非真正意义上的股东或合伙人,不享有股权或份额,不进行出资,也不承担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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