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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性国标将实施!四部门发文,事关电动车

新疆司法行政  · 公众号  ·  · 2025-07-25 12:07
    

主要观点总结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消防救援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强化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加快新产品供应的意见。该意见旨在推进新标准的实施,规范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和使用管理,促进符合新标准的产品供应,并推动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意见涵盖了严格生产管理、认证管理、销售监督、登记管理、老旧车辆更新换代、消费者权益保护和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新标准的发布与实施

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已正式发布,将于2025年9月1日实施。该标准将规范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管理。

关键观点2: 生产环节的调整

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相关部门指导企业根据新标准调整生产线,鼓励企业推出符合新标准的产品,并加强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工作。

关键观点3: 认证管理的加强

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的全过程管理,确保产品符合新标准和CCC认证要求。

关键观点4: 销售监督的强化

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查非法销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未获得CC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并加强网络交易监管。

关键观点5: 登记管理的规范

公安机关将规范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严格审查相关证明、凭证,对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予以办理登记。

关键观点6: 在用电动自行车的更新换代

各地有关部门鼓励以旧换新政策,加大补贴力度,引导消费者更换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扩大符合新标准的车型在以旧换新活动中的供给比重。

关键观点7: 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畅通消费者举报渠道,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加强缺陷产品召回,督促生产者依法履行召回主体责任。

关键观点8: 长效监管机制的建立

国家消防救援局等相关部门共同推进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促进新产品供应。加强电动自行车火灾及亡人交通事故全链条溯源调查工作,严肃追究相关环节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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